恩施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杨亚玲 通讯员刘乾竹、李志拥)近日从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根据《湖北省“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我州11月1日起在全州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
“证照分离”即营业执照和经营许可证分开,办理营业执照即可开办一般经营活动,如果需要从事特殊经营内容,就要到相关部门办理相应经营许可手续。作为全国第四个全域试点省,在前期自贸区“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基础上,我省对530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按照直接取消审批19项、审批改为备案10项、实行告知承诺59项、优化审批服务442项等4种方式分类推进改革。
按照“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要求,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纳入清单管理,清单之外不得违规限制企业进入相关领域,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即可自主开展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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