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日报讯 (通讯员姚福婷)4月1日,恩施市六角亭街道办事处胜利街社区谭女士为父亲资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9000元进入其个人养老保险账户。这是恩施市首笔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资助缴费。
原来,谭女士的父亲今年满60周岁,已缴纳了当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最高档次9000元,但为了让父亲养老保险待遇标准更高,谭女士想通过缴费资助的方式帮助其父亲增加个人账户积累。
恩施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在了解情况后,积极协调税务部门,现场指导胜利街社区工作人员账号注册、缴费申报,并畅通各业务环节。最终,谭女士成功为父亲资助缴费,预计其父亲每月可多领取待遇60余元。
恩施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明确规定“鼓励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为参保人员缴费提高资助”。
“个人(资助人)携带被资助对象(参保人)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到户籍所在的村(居)申报,开具银行端缴款凭证到银行缴费。资助只对当年,不得补缴往年,总金额不得超过本地当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最高缴费档次。个人资助缴费不享受政府缴费补贴。2024年,恩施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为300元至9000元,缴费金额为100元的整数倍。通过参保人缴纳一份,参保人子女资助缴纳一份的方式,快速增加个人账户积累,提高个人养老保险待遇水平。”恩施市社保中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股股长姚福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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